新形势赋予我们新使命和新要求。2018年,浙江省民族工作将更好地秉持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,以上下同欲的担当、履职奉献的情怀、敢拼敢赢的豪情,激发勇立潮头的磅礴力量,再谋新篇,打造民族工作的浙江样板,创造不负时代的一流业绩。
更好激发基层政府创新发展的活力
以燕子垒窝的韧劲,摸准石头过河,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。
一是打好“擂台赛”。继续深化“浙江省民族工作民情地图”工作,建立完善浙江民族工作重点县(市、区)、民族乡(镇)、民族村的发展量化考核体系。通过科学考评,比对工作实绩,筑起擂台,营造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,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推动民族乡村加速发展。
二是练好“组合拳”。抓好展会经济,继续在浙江省农博会、义乌国际森博会上开设“畲族风情馆”,扩大畲族村寨旅游、民族特色工艺品和畲乡农业品牌的市场影响力。做深网络经济,利用浙江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势,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经济深度结合,建成一批民族村电子商务专区。点亮文化经济,以畲族文化和生态资源为依托,大力打造畲族特色村镇,充分利用民族节庆为经济发展服务。
三是培育好典型。推选一批精准帮扶示范单位,抓好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典型,培养一批优秀管理人才,真正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。
努力拓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和广度
精准发力补短板、持续给力打基础,让低收入群众共享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。
一是巩固脱贫成果。在实现了民族地区基本脱贫的基础上,拓展精准帮扶的深度与广度。制订切实可行的科学规划,确保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、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、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,确保扶贫扶到点子上、扶到根子上。
二是搭好帮扶平台。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,根据致贫原因、农户需求、地方实际,瞄准靶子、对症帮扶,发展产业致富一批、易地扶贫搬迁融入一批、培训就业带动一批、金融支持助力一批、光伏小康保障一批。
三是壮大集体经济。要把增加民族村集体经济收入作为精准帮扶的一个重点。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杠杆作用,力争在3年内使每个民族村集体经济年收入都达到10万元以上,增强村级基层组织的向心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精髓
注重挖掘整理、注重培育提炼,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打造浙江民族文化精品。
一是找准依托。按照《进一步繁荣浙江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》要求,充分发挥浙江省畲族文化研究会等智库作用,加强对民族文化的研究;积极开展民族服饰展演、畲族服饰大赛、畲族文化元素设计大赛等活动,挖掘畲族优秀文化元素;积极参与浙江省文博会等文化创意类展会,引导畲族文化产业市场化。
二是树立品牌。进一步办好浙江省“三月三”畲族文化风情旅游节、中国(浙江)畲族服饰大赛、中国(浙江)民族服饰展演等重要节庆活动,推动活动的制度化、品牌化、国际化,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美誉度。
三是谋划重点。2018年,将召开浙江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,除了精心筹备、周密组织运动会外,还需要在办会过程中,注重对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人才的培养,进一步指导民族体育运动基地建设。
四是共建共享。坚持民族文化面向基层、面向百姓,推动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繁荣发展。
深入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
组织开展“石榴籽”工程建设,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,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,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更多的浙江经验。
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。积极适应民族工作重心从山区和农村扩展到城市、从常住人口拓展到流动人口,工作方式从扶持、指导向服务和管理等多种方式延伸的新转变,举办浙江省民宗干部学习班和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,提升各级干部的能力和各地各部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体制。提质扩面,重点在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精准服务平台、城市民族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。
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。在宣传政策、展示民族风情的同时,收集整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创业、融入、服务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,开展宣传报道,引导全社会共同维护各民族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。
四是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。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作用,争取在2020年前创建50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。在全省推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,建立分层级、规范化、可评价的示范单位创建体系。
五是进一步维护和谐稳定。开展专项检查,防止和纠正针对特定少数民族在务工、入学、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歧视性做法,同时协同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工作,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和宗教极端主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