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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作舞

来源:国家民委文宣司组织编写 2017年12月06日 阅读量:

  乐作舞,流行于红河南岸,故又称为“江外”彝族舞蹈。彝语称“裁比”,意思是成双成对跳起来。 当地汉族人认为是欢乐的动作,故也叫“乐作”。乐作舞的动作颇似蜻蜓飞舞,因此还有叫做“蜻蜓舞”的。

  这是一种传统的自娱性舞蹈,通常在喜庆节日,劳动间歇或社交生活中跳,常以数人围圈并伴以“乐作”的欢唱声。云南省红河彝族乐作舞伴奏用锣鼓,但有的地区已加用四弦、巴乌、二胡。跳舞者和围观者击掌合拍。云南省红河彝族乐作舞由领舞者以跺脚示意动作的变换,每个舞蹈动作无固定的名称,云南省红河州彝族乐作舞蹈时脚的跺跳刚健有力,整个风格深沉稳健,粗犷古朴。

  乐作舞是歌唱、器乐和舞蹈三者紧密结合的一种歌舞形式。参加舞蹈的人数不限,多成双数围着圆圈进行。舞时有一定程序,舞前先以抒情性的歌唱开始,有乐队伴奏,乐队人员不参加舞蹈,却随着伴奏的拍节摇晃身体,并以高昂的帮腔助兴。

  舞蹈柔和而轻盈,膝盖伸屈富有弹性,舞动的手臂和蜻蜓振翅,姿态优美,特色浓郁。舞者边跳边唱,间或拍手,激烈时,相互对穿;忽停,忽动,并自转一圈。图形基本为圆圈,有时交错对穿,有时翻身自转,欢乐时,还唱着“噻、噻、噻噻”的歌声。

  根据推断,“乐作”的称谓至少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。根据含尼语音译,“乐”是大家之意,“作”是玩跳之意。“乐作”就是大家来跳乐。但也有人持反对态度。认为“乐作”是汉族对此舞的称呼,是根据跳彝族乐作舞时反复出现的伴唱声“作乐作”而得名的。初时叫“龙踵”,以后逐渐演变为“乐作”。久而久之,在云南省红河州彝族群众中也被认可了。

  红河彝族称“乐作”为“则比”,意为跳鼓。据说在云南省彝族中“乐作”这一名称是红河州石屏、建水人对云南省红河南岸彝族舞蹈的别称,传到红河彝族地区就称“乐作”了。“乐作”这一名称虽各说不一,也无法作原始的考证,但经过近百年的演变,“乐作”在云南省红河州彝族群众中已成为约定俗成的舞蹈名称了。解放以后又经文艺工作者学习交流,把江外“乐作”的名称传播到云南省乃至全国的文艺界,成为大家对红河南岸哈尼族、彝族跳乐的统称。

  乐作舞云南省红河州彝族在喜庆节日,赶街集市活动中或劳动间歇的田间地脚,或收工回村的路上及村头寨尾都会跳“乐作”。通过跳“乐作”,人们交流了感情,传递了思想,并可以消除劳作一天后的疲劳,同时,彝族乐作舞又是云南省红河州彝族青年男女表达爱情的特殊形式。由此可见,乐作舞是云南省红河州彝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需求。

编号:Ⅲ-38

类别:民间舞蹈   

申报地区或单位:云南省景洪市

参考资料: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《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》,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,2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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