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民族考古研究工作时,要注意以下几点:
首先,要把比较的事物放在一定的历史范畴以内,进行具体事物具体分析。考古学、民族学所揭示的社会现象多种多样、错综复杂,为了理出头绪,找出规律,知其源流,必须从事实出发,实事求是,把问题放在一定的历史范畴内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对于所调查地区可能出现的不同时代文化因素并存的现象,要进行历史主义的分析,分清历史层次,找出其先后系列及其关系。另外,还要注意相同的历史现象是层出不穷的,但是现象相同未必性质一样。
其次,对比研究必须充分了解双方,这是比较研究的前提。
考古学和民族学既互相渗透又各自独立,这就要求从事民族考古的研究人员要具备多学科的知识,特别是考古学和民族学的知识,亲自从事有关调查,搜集第一手的、大量的、形象的资料,为比较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再次,必须强调对比的事物有其可比性。考古学、民族学的比较研究,并不是漫无边际的,而是有一定范围和条件的,主要是两种事物进行比较时,一定要有可比性,否则是不能进行对比研究的。
最后,在比较研究中切忌片面性。历史现象是复杂的,每种工具、事物,都不是一个模子出来的,它们既有发展上的联系,有规律可循,又都有个性,因此在下结论时不能有片面性,要注意分寸。如有些葬俗现象相同或相似,如头向、屈肢葬等等,各民族有各自的信仰,含义也是不同的,因此不能做统一性的解释。为了求得正确的结论,除了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外,一定要占有大量的资料,去伪存真,反复比较研究,才能得出恰如其分的结论。
参考资料:宋兆麟:《民族文物通论》,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11年